中介花招多 租房需谨慎

时间:2012-07-09 浏览量 :674
目前一些非法中介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房屋租赁市场的信用积累,非法中介欺骗客户的手段越来越多,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谨防陷入中介骗局。
把戏一:信息源上做文章,虚假消息尽发放。
1、提供假房源信息:例如,一套3000元租金的房子,房屋中介诱骗客户说2000元,等客户和中介公司见了面,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,带客户去看贵的房子。
2、提供非及时信息:提供已经过了期的信息来骗取中介费。例如,房主都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,房屋中介又把这个信息提供给租房人。
3、提供不符合条件的信息:例如,有些客户要求有家电、家具,但是实际看房时却发现根本就没有。
中介公司提供假信息,目的就是为了骗取房客来看房,好进一步收取房客佣金。
把戏二:中介冒充假房主,骗取居间服务费。
一些房屋中介公司用房托儿来假冒房主,诱使消费者上钩。等房客签了租赁合同,中介收完了居间服务费,此时,假房主找各种借口不能履约。而房屋中介借口自己已经提供了居间服务,双方也签了租赁合同,至于租不租房子,中介自己也没有办法。
把戏三:骗完“租金”,再骗“看房费和押金”。
房屋中介先从房主那把房子租过来,比如说租5个月,然后把房子租给房客,租期为一年。到了5个月的时候房主来收房,中介公司早已逃之夭夭,从而引起纠纷。
有些房屋中介先以担心房客与房东私下签单为由,先让房客缴纳看房押金,然后由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根本就不存在的房子。在此期间,其他业务员冒充房东打来电话说临时有事去不了,另约时间,并让该客户记下“房东”的电话号码。再让看房人与假房主通话,另约看房时间……中介就借故不退看房押金了。
把戏五:承担责任不平衡,合同条款不规范。
一些房屋中介公司的合同极不规范,中介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没有、中介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没有。例如,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有瑕疵,如果以后由于房源瑕疵出现纠纷,中介公司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,合同中是没有的。中介公司只约定自己的权利,不约定自己的责任。有的则利用自己订立格式合同的机会,利用客户经验少这点,制定霸王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