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疑丈夫同性恋 妻子起诉离婚被驳

时间:2011-10-10 浏览量 :869
   因怀疑丈夫有同性恋倾向,宋女士执意要和丈夫李先生离婚,却未能在法庭上提供确凿证据。夫妻俩生育一子,但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小家庭带来欢乐。 法庭上,宋女士诉称,丈夫脾气暴躁,对她时有暴力行为,丈夫在婚前婚后常常“收养”数名男孩,不仅让男孩在家里居住,有时甚至睡同一被窝,有同性恋倾向。宋女士对此不堪忍受,于2004年12月离家,双方分居至今。宋女士遂向法院申请举证“丈夫情人”的证人证言,然而事与愿违,该“情人”也断然否认同性恋一说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原告宋女士称被告李先生有家庭暴力及同性恋倾向,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,故法院不予采信。现被告表示今后会尊重原告,双方应共同努力相互信任,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。